医药卫生 ·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高) 

试题

试卷

资料资讯

首页 资讯中心 > 考试资讯 

考试资讯
考试资料
热门试题
易错排行
收藏榜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驻穗及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依据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要求,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并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及免试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可报考(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离退休人员不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相关情况由个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按要求上报评审系统。 (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 号)等文件精神,进入疫情防控新阶段,不再新增开展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应规定实行职称倾斜。对于原已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的,继续执行原有职称激励政策,不实行政策“收缩”。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人员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援派人员,援派期考核合格的: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含有关单位)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三、考试专业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情况,考试设普通内科等105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生应根据现从事的工作,按照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关系(见附件2),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注册页。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高级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二)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卷组题、人机对话考试和阅卷评分等考试服务。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五、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2025年2月17日至2月26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月17日至2月26日访问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登录“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与审核系统”(简称“考试报名系统”),对照《考生须知(2025年版)》(见考试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2月26日24:00后考试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报送至所在报名点,部属、省属单位直接报送至所在考点。 (二)报名点审核(2025年2月18日至3月7日)。 各报名点需在2025年3月7日24:00前完成报名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提交至考点。 (三)考点审核(2025年3月10日至3月21日)。 各考点需在2025年3月21日24:00前完成考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将考生报名数据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考点及所设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各考点要及时反馈至考生并进行核实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的考生,报名、审核程序相同,考点可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考区将视审核情况对考点、自主评审单位的审核工作进行通报。 (四)网上缴费(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经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按要求维护信息后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2025年7月5日、7月6日)。 2025年7月5日、6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六、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成绩5年有效。申报职称评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倾斜政策: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基层或非基层专业副高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调整为55分。 (二)对申报评审时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考生(年龄截止时间计算方法以参加评审年度的评审通知为准),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供评审参考。 七、考务组织要求 (一)考区管理。高级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实行“考区—考点—考场”三级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设考区,由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承担。 (二)考点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设考点,负责当地考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指导。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报名点,并在考试期间开展巡考督导工作。 (三)考场管理。各考点必须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落实设置考场。考场应具备相应场地、设备条件,能保证相对集中和有效管理,且方便考生赴考。原则上每个考点设置一个考场,申报人数较多且具备开考条件的可申请增设考场。 考场须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最大人流量合理设置出入口,各出入口加强人员值守,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并向公安部门报备和协调支持。各考场要做好保密管理,做好考试相关指引和秩序维护,避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四)医疗保障。考场须做实做细应急医疗预案,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关应急药品药械。加强考务人员及考生等健康管理,做好宣传引导和场地消毒,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2月6日
阅读全文 >

2025-04-23

23
0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5年度陕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79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省省级、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5年度陕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5年7月5日—6日进行,考场设在各市(区)及省直,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日期 场次 时间 7月5日 第1场次 8:30-10:30 第2场次 11:00-13:00 第3场次 14:00-16:00 第4场次 16:30-18:30 7月6日 第5场次 8:30-10:30 第6场次 11:00-13:00 第7场次 14:00-16:00 第8场次 16:30-18:30 二、考试专业 正高级、副高级各115个专业(附件1),今年起增加心理治疗、中医肿瘤学两个专业。 三、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5年起,高级卫生考试报名端口由省级、基层两个合并为一个端口,即陕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试人员在4月22日—5月23日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注册和填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申报表》个人签字后,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所属考点确认。确认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现场确认。各考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4月23日—5月30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名缴费。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发〔2023〕19号)规定,报考卫生专业高级考试收费每人100元。 各考点自行确定缴费方式,现场确认成功后支付。 (四)编排考场。6月1日起考点可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截止时间为6月13日前。 四、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自6月3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6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五、机考实施筹备 (一)2025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机考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考点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附件3)报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 (三)考点须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悉考试专业分类,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四)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 六、专用物品回收 (一)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及装订成册的考场情况记录单等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交至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 (二)考试结束24小时内,在得到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务必监督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删除考试相关数据。 七、评分及违纪处理 (一)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考试结束后进行统一评分。 (二)各考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将违纪人员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正式文件上报至省卫健委职改办,须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考生信息与考务系统内信息一致。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陕西卫生人才网(sxwsrc.com.cn),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九、保密要求 各考点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内容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考核,注重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和习题。 (二)因参加援外、援藏工作不能回陕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文件和相应证明材料,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备案,可免予考试,不提交备案文件不能免予考试。 (三)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四)考生涉及报名工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报名审核点。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3月10日
阅读全文 >

2025-04-23

61
0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25〕4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健康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和卫生职称考试工作统一安排,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定于2025年7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5年7月5—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人员范围 (一)考核对象 1.符合《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拟于2025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 2.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二)免考对象 1.受党委政府指派或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参加省外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援助任务,且任务时间1年以上的,拟于2025年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 2.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5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5年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 3.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正在因公出国人员。 2.考核之日正在参加省外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援助任务,且任务时间少于1年的,拟于2025年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 三、考核效用 2025年考核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2025、2026、2027年度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二)考核专业:共111个,详见《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附件1)。根据国家考核专业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增加心理治疗(技)、超声医学技术(技)2个考核专业。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工作、选择相应专业报考。考核专业原则上应与申报专业一致,申报医院感染、营养技术、社区卫生相关专业应另选专业报考,详见《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另选专业对照表》(附件2)。 (三)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卫生高级职称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 (四)考场设置: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和委人才服务中心在当地设立考场。 五、组织实施 考核命题、组卷和阅卷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考核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委和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考务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2日—5月7日。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至5月8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确定。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各设区市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6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9日。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30日——6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6月13日。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3. 心理治疗(技)专业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有精神科、心理科诊疗科目。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倾斜政策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享受一次。 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考核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如有问题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阅读全文 >

2025-04-23

80
0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5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5〕12号)文件要求和宁波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24〕16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报考,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4〕2号)要求执行。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2025年我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共设112个专业,每个专业设置一个科目,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考试。考试日期为7月5-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网上预报名。4月22日至5月16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5年度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四、现场确认。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杭州湾新区)于5月7-9日期间到慈溪市卫生进修学校402教室现场确认,具体确认单位时间安排见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如下: (1)《2025年度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担任现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临床、口腔、中医、公卫和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化注册证书,医师还要提供执医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考试缴费。经考点、考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5月27日-6月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 6月30-7月6日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时间和方式:考试时间为7月5-6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八、考试违纪处理 考生违纪处理及考试考务管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等要求执行。 九、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在线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查询地址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网站、“浙医聘”微信公众号。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十、 考试收费 (一)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临床研究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十一、报名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周仲娜 陈静  63046003 十二、现场确认单位安排: 5月7日上午:庵东镇中心卫生院、崇寿镇卫生院、前湾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市级卫生健康单位; 5月7日下午:华阳口腔医院、弘和医院、其他民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5月8日上午:慈林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5月8日下午: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及分院、市第七人民医院; 5月9日上午: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各分院、市皮肤病医院; 5月9日下午: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2日
阅读全文 >

2025-04-23

11
0

卫生高级职称(正高)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申报参评正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学位), 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并被聘任副高职务 5 年以上(含 5 年,下同)。 (二)申报参评副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 5 年; 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三)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学位),申报参评医、药、护类的学历为相应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申报参评医技类的学历为相关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其他申报条件以当地要求为准。
阅读全文 >

2024-06-27

426
0

重庆市2023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布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单位,各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卫生技术(含内科、外科、综合、医技药护、中医药、公共卫生、基层七类,下同)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经审批已下放副高评审权限的单位,按照规定在受理范围内组织开展本单位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23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52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全市通用职称 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2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3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 52号附件4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5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任职资格年限自聘用相应职称时间起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多段聘用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 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卫生高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6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任职资格年限自聘用相应职称时间起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多段聘用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关于基层服务经历“先评后补”政策 2023年实行最后一年过渡期“先评后补”政策:申报当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未满1年的,可申请先参加资格评审,若评审通过,须补足基层经历后发文发证。对截至次年申报当月能补足基层经历的,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委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次年申报当月不能补足基层经历的,任职资格时间从补足基层服务经历起计算。评审通过后3年以内未补足基层经历的,须重新按照规定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四)其他有关政策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称“一线医务人员”,下同)疫情防控经历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可提前1年,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视同论文申报参评),免于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一线人员倾斜,疫情防控中的业绩贡献列入职称评审加分项。岗位倾斜政策仅享受一次(无论是否通过评审)。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范围确定。 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9〕115号)和《关于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19〕44号)精神,对全职参与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1年以上,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需登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183.230.146.15:20553),按照《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下载)进行单位注册,申报人员需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已经注册的申报用户,在所属单位信息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不需重新注册账号,使用原账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1.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4.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未满1年、申报全市卫生专业医疗类卫生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实行“先评后补”政策,同时申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需填写《承诺书》(附件1)。 6.登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照《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和《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指南(2023年版)》(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均可下载)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资料,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件。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在网上进行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网上的电子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其中,佐证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需审核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网上进行上传。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规定和办法,并据此进行择优推荐,设置了“专家评议”环节的,评议专家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信息系统,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临床业绩材料,确保申报人员临床工作量属实。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明和一线工作业绩鉴定材料。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明(附件2)及业绩鉴定材料、代表作等申报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部门审核 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区县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所代理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送同级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市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所代理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 (四)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受理材料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并在网上将申报材料退回;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并在网上将申报材料退回(仅退回一次),退回材料再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审核不通过,不予受理;逾期未补正(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正高级职称专业答辩(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后申报人员不再参加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将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照要求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情况,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利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市职改办同步公示。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通知报市职改办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或函复评审结果。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须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将完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在评审结束后,传输数据至市职改办,方能生成电子证书和提供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基层服务经历“先评后补”或其他特殊原因的,待基层服务经历补足下发评审结果批文后,通过个人登录系统进行证书信息登记,方可在线生成职称电子证书。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九)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超出时间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在网上上传提交有关佐证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指南(2023年版)》(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均可下载)。 (二)除网上申报材料以外,呈报单位还需将以下纸质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1.《重庆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呈报单位在申报系统里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市卫生健康委后,在网上按7个评委会类别及正高、副高2个级别分别打印《重庆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呈报单位应统一打印本呈报单位所属所有申报人员名册,单独打印某个申报人员送审名册的,将不予受理。 2.《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呈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上将材料提交给市卫生健康委后,申报人员在网上打印《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未按规定签署意见和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3.市外驻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需将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模板详见附件3)原件报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五、申报时间安排、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材料受理时间及安排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1月5日,其中11月1日—11月5日仅受理按照规定补正材料,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的申报。 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必须在10月15日前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并在10月22日前全部完成审核;各区县职改办、其他有关单位必须在10月22日前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最终补充完善材料在11月5日前完成。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推进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各区县职改办、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申报的时间安排,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本部门的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安排  1.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其中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必须在11月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2.地点:岱江花园饭店(原澳维酒店)五楼行政酒廊会议室(渝北区旗龙路2号) 各呈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李光强(重庆扬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3—68148238。  2.申报评审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六、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分别通过“学信网”“学位网”查验,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查验。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三)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 八、临床病案首页数据提交安排 除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和部队医院以外,其余医疗卫生机构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集后统一安排专人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临床病案首页数据准备工作的通知》(委办便笺〔2023〕1174号)要求,将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纸质件)、《病案首页数据表》《医疗机构一览表》和《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电子表格数据(使用专用U盘拷贝电子件,不得通过互联网,医疗机构信息需要变更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报送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701房间,届时将安排专人现场审核资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日期安排报送资料。 10月7日:重医附一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人口计生研究院、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重医附属康复医院、西南医院 10月8日:重医附二院、重医口腔医院、重医永川医院、新桥医院、市人民医院、市急救中心 10月9日:重庆医高专附一院、市十三院、大坪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公卫中心 10月10日:市精卫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重大附属肿瘤医院、重庆三峡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重庆三峡医高专附属中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10月11日: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 10月12日: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 10月13日: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 10月16日: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 10月17日:铜梁、潼南、荣昌、开州、梁平 10月18日:武隆、城口、丰都、垫江、忠县 10月19日: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 10月20日:秀山、酉阳、彭水、两江、高新、万盛  附件: 1.承诺书 2.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明 3.委托评审函 4.申报评审政策咨询电话 
阅读全文 >

2023-12-04

236
0

卫生副高、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标准来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卫生高级职称的报考要求和评审条件,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考条件及免试资格,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此文章较长,建议收藏) 01 副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1. 副主任医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滑动下方图片查看详情)。 icon-img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表2(滑动下方图片查看详情)。 icon-img 公共卫生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2. 副主任护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3. 副主任药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4. 副主任技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 担任主管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02 正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1.主任医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滑动下方图片查看详情)。 icon-img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表2。(滑动下方图片查看详情)。 icon-img 公共卫生类别: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2. 主任护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35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24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护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3.主任药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4. 主任技师 (1)申报条件: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 担任副主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2)评审条件:专业能力要求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技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03 免试条件 一、四川免试条件 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 援外医疗队员援外期间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副高级资格考试。 二、广东免试条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 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直接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2、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援派期间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医疗任务期间,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三、福建免试条件 1、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13]110号),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的援外医疗队员,其援外期间可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报名前由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省卫健委备案后方可免试。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对正在援助西藏、新疆、青海且援派期为1年(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28号),我省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33号),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四、安徽免试条件 1、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2、援派期内的援藏援疆人员。 3、援派期内的援外人员;援派期超过1年以上的援外医疗队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 4、派驻期内的“百医驻村”和”千医下乡”人员。 5、未享受其他绿色通道政策优惠,且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的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 五、贵州免试条件 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六、江苏免试条件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21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1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1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七、河南免试条件 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10年的一线医护人员,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 八、云南免试条件 1、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有关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含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和援鄂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可直接参加申报评审。 2、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倾斜优惠,2020年度已享受政策倾斜的人员,2021年不得再享受政策倾斜优惠。 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有关精神,参加援外以及其他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任务一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无法参加考试的,当年可免于考试。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没有看到自己所在省份的政策,可以关注一下当地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由各地实施,政策方面存在很多差异性,大家要以各地通知为准。 还有正在准备2024年参加高级职称考试的医生们,现在可以开始备考了,早一天准备,就多一份胜算!政策不断在变,晋升难度年年增加,小编建议大家符合条件的就赶紧准备考试申报职称了,既然有机会就不要错过!
阅读全文 >

2023-12-04

2218
0

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报考条件要求还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要求大家在副高职位上工作一定年限,才可申请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和副高,客观地说,副高相对简单一点,但是若是想要报考正高级,那么难度还是比较大的,不仅对于自身实力提出了要求,对于工作年限以及现有职称方面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icon-img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报考要求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取得职称,并不是通过考试就行,一方面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类考试,除此之外还要由医院聘用,如果只是通过了考试,医院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聘用,那么职称无效。但是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违规,医院都会严格按照规定来聘任。在医院内部,高级职称数量者越多,医院级别也就越高,平均计算下来的待遇也更高。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条件比较苛刻,而且卫生系统内的中级职称考试属于成人性质的考试,国家不统一管理,大家身在不同的省份,对方所开出的要求基本都是不一样的,在考试之前要严格规范行为,不可出现医疗事故,否则的话规定年限内不可参加中级考试,同时还要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尽量保证一次性通过。
阅读全文 >

2022-07-11

258
0

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报名时间

作为医护人员,不仅要奉献自己的爱心,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同时还要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而努力,所以不少医护人员工作多年之后,都想要报考卫生高级职称,这里给大家整理下今年的卫生高级职称报名时间。 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报名时间 icon-img 这类考试的报考要求高,而且参与考试的基本上都是副高级别的医护人员,所以竞争力也是很大的,关于报名时间是不固定的,每个省份所公布出来的时间都不一样,比如江苏省的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为5月6日,海南省青海省的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0日。 因为竞争力大,医护人员平日忙忙碌碌,所以各地市的报名入口开放时间较长,不仅缓解了系统的压力,同时还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考试中来,只是每个地区的报名时间相差很大,所以要求大家在报名之前的三个月左右里随时关注官方网站,一般情况下在每年的1月份到2月份期间,官方平台会出示公告,并将具体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全部都公示出来。 卫生高级职称报名时间是不固定的,即便是同一个省份,考试时间也可能会存在差别,一般情况下会以地市级为单位来草拟考试公告,本市内的考试时间是一样的,但是在本市以外,考试时间可能会存在区别,即便是同一个市内,前一年和今年的考试时间也是有差别的,但是差别并不是很大。 需要关注的是,考试之前需要大家拿出足够的时间来进行复习,备考周期较长,所以不能等到确定了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之后再学习,而应当提前半年多甚至提前一年就加紧复习。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所以各个地区的考试时间都有所推迟,因为采用的是网络报名的形式,所以基本不会造成人员堆积,所以报名时间基本不会推迟。
阅读全文 >

2022-07-11

263
0

中国卫生人才网:202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

最新公告 2022年度 委直属和联系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举行 ↓↓↓ 5月16日,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通知,原定于今年5月28日举行的 2022年度委直属和联系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提醒大家,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各省、直辖市自行组织,不是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也并不统一,考生们须密切关注当地的考试政策通知。典主任会实时紧盯官方消息,一有通知便会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阅读全文 >

2022-07-11

1214
0
共 22 条
  • 1
  • 2
  • 3
前往
距2025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高)考试还有
- - -
198074
章节练习 - 分知识点依次复习备考
894682
专项练习 - 集中训练某章节或题型
894682
随机组卷 - 全真模板随机抽题测评
172093
高频错题 - 大家都踩坑了啥题

考试资料

更多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中医针灸(正高)考试大纲

0.01M

0人下载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中医推拿(正高)考试大纲

0.01M

0人下载

卫生正高职称考试麻醉学专业考试资料

0.01M

0人下载

卫生正高职称考试放射医学专业考试资料

0.01M

0人下载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专业(正高级)

0.38M

0人下载

2022卫生高级职称(正高)全科终极考试模拟题(X4)

0.01M

0人下载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重症医学专业(正高级)

0.56M

0人下载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参考资料: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正高级)

0.17M

0人下载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全科医学专业(正高级)

0.79M

0人下载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内科护理专业(正高级)

0.39M

1人下载

  • 微信小程序

  • App下载

  • 联系客服

  • 公众号

  • 置顶

收起
展开
展开
AI备考服务
历史对话
新建对话

Hi,我是您的备考服务助手~

您可以问我有关考试的相关问题,很高兴为您解答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