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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今年有这些变化|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已经下放的高级职称以及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其中市(地)须在8月底前报送承接的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安排,自主评审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时间须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处,全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应于2023年12月底前结束并完成结果备案工作。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 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考试及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师学院等自评直聘单位须严格按岗位空额评审,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同级主管部门抓好政策落实。 按照我省分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度安排,从今年开始,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卫生(含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档案、新闻、出版、统计、艺术、体育、播音主持、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公共法律服务系列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在本系列(专业)年度评审通知中要明确所执行的评价标准,做好改革前后新旧标准的过渡衔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相关评价标准。 从今年开始,整合组建全省实验技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实验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教育厅组建;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司法厅组建;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体育局组建。市(地)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各市(地)人社局商行业主管部门组建。 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经商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从今年开始,“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经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单独设立中医药卫生专业基层职称评审组,对申报“基层高级职称”的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其学历、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参照本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不含国家考试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在原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下同),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可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中专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认定初级职称。工作业绩成果突出的,可按规定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畅通新文艺群体人员职称评审渠道,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表演类、艺术创作类、艺术管理类、技术保障类等工作的文艺从业人员以及在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文艺组织工作的从业人员和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晋升职称。各级人社部门及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33号)要求,做好新文艺群体人员职称申报推荐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改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工作,凡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申报晋升职称,各级人社部门及评委会组建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按职称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本行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兜底负责,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参与职称评审。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工程技术、卫生、会计等系列可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鼓励在我省工作的海外归国人才、外籍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其在境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评定依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从今年开始,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卫生、出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以及工业技术工程、林业草原工程、党校教师、新闻、档案、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播音主持、体育专业等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统一委托我省实行属地化管理,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向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高级职称参加全省统一评审,中级职称参加单位所在设区市(地)评审。 翻译系列职称评审按照中国外文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3〕143号,关注“CATTI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备考”“职称评审”查询)有关要求执行,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地)人社部门于9月20日前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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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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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开始 人社部门为你解答这些“高频”问题

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梳理了15条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咨询高频事项及常见问题,并采访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统一解答。 2023年度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工程系列正高级、建筑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党校教师、播音主持专业、图书资料专业等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今年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明年是否正式执行请关注省人社厅正式印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明年的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干部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不适用于我省党校教师,2023年党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职称评审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承办单位同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制发职称确认文件和办理职称证书。用人单位依据职称确认文件和职称证书方能办理聘任。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现职称评审通过时间应该早于当年11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8年11月前评审通过现职称,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必须满足规定年限要求。2023年度申报聘任年限要求如下: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含当年),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含当年)。逐步过渡到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 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南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要进行资格确认。高级职称资格确认由省人社厅按照《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资格确认由各省辖市人社局和省直主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资格确认需要向原评审单位核实证书真伪,办理时长视原评审单位核实进度而定,建议上半年完成资格确认工作,以免因无法核实证书真伪影响年度申报评审。 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此政策继续适用。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考核认定条件第(二)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两年或注册满两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须注册满两年,未实施注册的须取得职业资格满两年。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无法注册的人员不适用于此政策。 非河南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该参与所属部门(企业)职称评审。确需参与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可参加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 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若规定的年限内年度考核有不确定档次的,向后顺延一个年度要求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取得现有层级职称聘任到相关工作岗位后,更换工作单位或者转评其他系列专业的聘任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个人不允许脱离单位或者跨单位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有申报需求的,请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创建用人单位账号后,才能给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用于申报评审职称。具体创建原则请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报人忘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为其创建个人申报账户的所属单位,在“人员管理”—“创建申报人账户”中找到该申报人信息进行密码初始化;单位账号忘记登录密码,联系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单位管理”中找到其单位信息,进行密码初始化;单位工作人员忘记登录密码,通过本单位账号,在“人员管理”—“本单位人员角色管理”中找到该工作人员信息,为其进行密码初始化。 创建个人账号的时候提示“不是有效的证件号或证件号已被注册”,先检查自己输入的身份证号是不是18位,身份证号尾号为X的,注意输入的时候要大写。证件号已被注册的不能重新注册,只能联系原创建单位办理账户迁移,将个人账号迁移到新的单位账户下进行申报评审。 评委会个人申报时间内提交的资料被退回修改的,个人申报时间结束后可将修改后的资料再次提交,但要注意必须在相关部门审核时间截止前提交,否则无法提交参评。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请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1,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由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及省直主管部门自行安排。 各级审核部门不能在系统内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期间可以退回由申报人自行修改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现有级别职称证书信息在河南职称管理系统中不存在或者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职称证书、当年评审表、任职文件等佐证材料到有关部门去申请补录或者修改补全系统信息。当年评审时的申报单位为省直所属单位的联系省直主管部门办理,申报单位为省辖市所属单位的联系省辖市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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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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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时期从什么时候算?职称评审时间怎么算?

改系列后新的职称起算时间 1、取得职称是从申报当年的1月1号起算的。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制度规定,通过成功申请职称评审晋升后,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职称证书上注明了职称取得(授予)时间。这个时间就是取得职称的起始时间。 icon-img 2、取得职称的时间,是以通过评审的时间来计算的,不按发证时间算。如果有职称时间计算上的困惑,可以找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请他们查看你的个人档案,因为职称评定表上比证书上有更准确的时间。 3、对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任职时间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聘任之日算起;所指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 评高级职称,时间按照中级职称证通过时间还是中级聘任时间算呢? 取得职称的时间,是以通过评审的时间来计算的,不按发证时间算。如果有职称时间计算上的困惑,可以找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请他们查看你的个人档案,因为职称评定表上比证书上有更准确的时间。 日期之前。职称资格证书日期在前,职称聘任日期在后,前后相差时间不长,也就是评聘合一,评上就会聘上,就能拿到高级职称工资。 评职称是以任职时间为准,以评职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比如你的一级是2012年评审通过的,但是聘任时间是2016年,那么就从2012年开始计算,2017年就够五年了。 对于卫生高级职称的报考条件来说,一般是以职称取得的时间作为报考的年限要求,因为有很多人取得了职称而没有应聘。 任职时间指的是你一直的工作时间,比如你89年6月开始工作,那你的任职期间就是从89年6月开始计算。 评职称的工作年限从什么时候算 1、职称评定工作年限就是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算起。如果你在本科证书之前还有其他学历(比如中专),可以现按现有学历参评。如果没有,那么只有获得本科学历一年后,参评助理级,助理满4年再参评中级。 2、职称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 3、工作年限从读大学开始计算,如果不在套改范围内,那么工作年限则从第一份工作的时间算起(工作若无间断,可以持续计工龄)。此外,职称年限是从你评上某个级别的职称算起的。毕业年限即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到现在的时间差。 4、职称评审年限要求 技术员 中专和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即可。本科学历直接为员级,不需要评定,一年后直接评助工。 5、从拿到初级职称资格证的时间算起。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6、评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不按月算。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按“年”计算。例如:初级职称是2011年12月取得,到2015年8月可视为四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以参加2015年8月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所以是不按月算的。 住院医师职称评定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取得证书。 中级职称的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1-6月份开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阶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结果,3-4月证书下发。 截止时间一般是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但是我个人认为,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不同 ,算法也不一样。 职称评定工作年限就是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算起。如果你在本科证书之前还有其他学历(比如中专),可以现按现有学历参评。如果没有,那么只有获得本科学历一年后,参评助理级,助理满4年再参评中级。 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三)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 职称评定工作年限就是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算起职。称评审年限要求:技术员、中专和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即可。 职称评审年限怎么算 职称评定工作年限就是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算起职。称评审年限要求:技术员、中专和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即可。 职称晋升周期年限算法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其职称年限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该老师之后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年度的12月31日如果该老师申报了2026年度高级教师的职称,则截至2026年12月31日,这位老师的职称年限是五年。 职称聘任年限从被聘任之日起算,必须按年月日对应聘满任职年限,即年对年、月对月、日对日;申报职称是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间为依据,而不是以取得任职资格为依据。 职称评审年限要求 技术员 中专和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即可。本科学历直接为员级,不需要评定,一年后直接评助工。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年限计算公式是教师在一个职称级别的等级中工作的年限=教师从获得该职称级别的等级起,至申请评审该职称级别的等级时的实际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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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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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努力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国家职称系列保持总体稳定,职称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通用性强、人才规模较大的评审专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设立。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新评审专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设立新评审专业,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产一策”“一链一策”,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二、科学制定职称评审标准。 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形成并实施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职称评审标准。逐步开发专业技术类新职业标准,促进新职业标准与职称评审标准相衔接。鼓励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中提炼职称评审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三、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探索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同行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权威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撤销取得的职称,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四、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五、完善同行评价机制。 建立专业性、自律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公平公正、代表性强、权威性高的同行评价。高端人才可实行国际同行评价,职称分组评议可采取小同行评价。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鼓励对成果本身进行直接性同行评价。建立职称评审专家推荐遴选、培训考核、信用记录、退出惩戒等制度。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遴选专业技术水平高、贴近科研生产一线、业内公认的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加大对评审专家履职尽责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遴选专家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同行评价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工作,未经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纳入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六、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探索国防和科技等特殊领域人才职称评审专门办法。 七、开展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定向评价”可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方式。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的宏观调控。 八、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根据单位类型和岗位特点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结合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分类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明确论文、科研成果等要求。鼓励通过同行评价、技术技能竞赛、揭榜挂帅、服务对象评价等多元评价方法识别人才,促进评用结合。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 九、优化职称评审服务。 进一步畅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结果全国查询验证。持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对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中存在的“四唯”做法,要及时约谈整改。加强职称评审备案管理、巡视巡查、信息公开、数据监测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评审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底前,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30日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针对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把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分类评价。 ——坚持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把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三)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二、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四)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新设职称系列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 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通用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近专业职称评审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殊专业职称评审可根据军队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办法,评审结果纳入国家人才评价管理体系。 (五)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六)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八)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九)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四、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十)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十一)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十二)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 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五、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十四)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紧密结合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在工程、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教育、翻译、新闻出版广电等专业领域,逐步建立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十五)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坚持以用为本,深入分析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六、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十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部门在职称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十七)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建立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健全专业化的考试评价机构,建立职称评审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 (十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鼓励其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有序承接具体评价工作;用人单位作为人才使用主体,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状况,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或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实现评价结果与使用有机结合。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职称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职称管理法治建设,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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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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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么申报工程师职称

个人申报职称的详细过程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要注意几点 1、“干什么、评什么”原则:也就是说你申报的专业要与你现在从事的工作专业是一致(比如你申报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那么你一定在从事这个专业,否则是无法评审通过的,因为在面试答辩环节,评委会专家几个问题一问,就知道你是否从事此专业) 2、满足职称申报的条件:最基本的就是:学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资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 3、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因为申报时都要提交诚信承诺书,如申报时提交的材料有虚假伪照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推荐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推荐时按本省的评审条件来,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等。 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陆续开始,为了让考生及时获知评审信息,可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提醒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时间通知。 三、主管部门复审 这个主管部门是指单位的主管部门,也叫:归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会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会及时退回。 四、人社复审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 五、评委会终审 评委会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本行业终审工作,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六、职改办抽查审核 职改办对各评委会终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退回各评委会办公室。 七、评审发文 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上报市人社(职改)部门确认发文,各评委会办公室集中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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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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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级工程师职称需要什么材料

评中级职称也不是这么容易评的,除了要符合条件,申报材料也是不可或缺的,当中以职称业绩和工程师论文这两样材料尤为关键。 一、中级职称业绩材料 职称业绩是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时候必须要有的,代表着一个人才的从业经验,评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时候,要有足够的业绩才能证明您具备了相应的能力。 一般来说,提供3-5个参与过的项目业绩材料就好。根据业绩项目的类型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1、工程设计项目,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的说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等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 注意:有奖项和专利的一定要提供,没有的就主要提供项目文件:任命书、项目合同、项目主要过程材料(施工方案这些)、验收、图纸等等就可以了。 工程职称评审陆续开始,为了让考生及时获知评审信息,可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提醒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时间通知。 二、中级职称论文材料 工程师论文是评中级职称无法绕开的一项重要材料,申报中级职称的人才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注:部分专业评委会有要求2篇论文的话,按照该评委会要求。 中级职称论文发表的注意事项: 1、必须发表在正规刊物的正刊上,要求具有国内CN刊号和国际ISSN刊号; 2、发表时间要提前安排,因为论文从出版到收录都需要时间,更不能晚于职称申报时间; 3、论文必须在「维普」、「知网」、「万方」、「龙源」等主流数据库能检索,并且查重率不超过30%; 4、刊物级别:省级刊物和国家级刊物都可以,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文件要求进行选择; 5、论文发表字数:最好是在一个版面左右,避免因为字数问题导致评审未能通过; 6、最好以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名义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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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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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可以申报评定中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工程职称评审陆续开始,为了让考生及时获知评审信息,可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提醒工程职称评审时间通知。 三、中级职称证书用途: (1)积分落户:如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职称,可以申请落户。 (2)内部升职:如技术总工程师需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要有工程师职称等 (3)加薪补贴:如职位晋升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补贴 (4)事业晋升:如跳槽时可以寻找更高岗位的薪资 (5)子女入学高考:如参加居住地(如上海市)中高考子女入学高考 (6)加退休金:如退休金核定标准会涉及到退休前的职称级别 (7)至高荣誉:国家权威部门、业内权威专家、整个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认可 (8)地位提升:如某行业细分领域内权威专家,地位在同行中脱颖而出 (9)任职资格:如现在当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建造师和工程师证书都要有 (10)前置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考试需要工程师职称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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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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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2022年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学历年限要求: (1)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有硕士学位+助工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有本科学历+助工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有专科学历+助工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陆续开始,为了让考生及时获知评审信息,可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提醒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时间通知。 2、社保要求:在申报单位缴纳当地社保满半年以上; 3、论文要求:申报中级职称评定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还要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注:部分专业评委会有要求2篇论文的话,按照该评委会要求。 4、业绩成果:中级职称评审业绩证明材料一般需要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等基本材料。数量上最好能提供3-5项做过的工程项目业绩。 5、学时要求:继续教育满足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 除了上述材料外,还有一些基础证明材料也是需要提交的,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二、2022年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学历、专业、工作经验这三个都是比较重要的!只有这三项基本要求符合规定才能进行申报。 2、安排: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各种表格进行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这都是由有关部门的人来安排操作。 3、申报:做好业绩总结,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4、审核:由专门的相关人员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资料。 5、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受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评委会在收到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会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到时各申报人员需要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办理下来之后,职称申报人在网上进行查询确认,有需要的话也可以把证书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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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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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 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 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4年以上. 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陆续开始,为了让考生及时获知评审信息,可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提醒2022年工程职称评审时间通知。 二、职称评审专业分类: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路桥工程师等。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 、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三、职称评审申报资料: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 工作经历) 2.身份证扫描件(两面) ;学历毕业证扫描件,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 3.近期2(红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扫描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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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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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2025职称评审考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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